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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监所狠抓落实 “五个必查”保障兽药经营企业生产安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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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度过和谐美好的国庆、中秋两节,丰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根据辖区兽药经营单位特点,狠抓落实,“五个必查”保障兽药经营企业生产安全:1.严查超范围经营,尤其为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2.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和责任到人制度,对于有腐蚀性、易燃性等化学药品必须责任到人,进行严格管理;3.对毒麻及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记录清晰完整;4.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生产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务必熟练掌握消防应急技能;5.严查兽药经营单位消防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随时使用。

通过监督检查,各兽药经营企业基本达到有关要求,个别单位存在记录不实、培训不到位等情况,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务必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