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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采取三项措施 确保廉洁过“十一”

信息来源:监察科
发布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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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农委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农委机关、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一是召开会议,强调廉洁过节纪律。9月28日下午,农委召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廉洁过节工作,纪工委书记从公车使用、安全驾驶、公款支出等方面重申了廉洁过节的纪律,农工委书记对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要求科室和基层单位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农委干部在节前和节假日期间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防公车私用。要求农委机关和基层单位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对公车进行封存,节日期间对公车钥匙实行统一管理,车辆集中存放,并加贴封条。同时要求各单位于30日下午将车辆封存情况照片上传农委监察科备案,以便节日期间进行抽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9月29日上午,监察科到区农委下属单位丰台区种籽管理站、丰台区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华丰养鸡厂等单位,对廉洁过节纪律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廉洁过节工作落实、公车封存、节前发放节礼、公款请客送礼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