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事项信息表
审批事项内部管理信息 | |||
审批事项名称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
受理科室 |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 | 类别 | 修改 |
审批事项外网公示信息 | |||
所属部门 | bt365国际版 | ||
主体部门 | bt365国际版 | ||
项目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3、《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 ||
办理对象类别 | 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 | ||
办理程序 | 申办流程 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审核: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审核 审批:农村工作委员会主管主任按审查标准及审查意见决定行政许可。 送达:制作文书,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 ||
申请条件 | (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二)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三)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四)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
申请材料 | 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 1、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申领表》 3、 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 4、良种选育、保存和苗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 5、近三年工作总结 6、良种繁育计划 7、规章制度 8、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11、申请单位平面示意图 12、申请单位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费用情况 | 不收费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周六、日休息 | ||
办理部门 |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 ||
办理地址 |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 | ||
联系电话 | 83812353、63863473 | ||
监督电话 | 63804686 |
2.审批过程登记表
审批过程登记表 | |||
事项名称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
审 批 流 程 | 环节一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人 | 动物卫生管理科 | ||
环节二 | 环节名称 | 审查 | |
办理人 | 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 ||
环节三 | 环节名称 | 审核 | |
办理人 | 动物卫生管理科 | ||
环节四 | 环节名称 | 审批 | |
办理人 | 农委主管领导 | ||
环节五 | 环节名称 | 送达 | |
办理人 | 动物卫生管理科 | ||
环节六 | 环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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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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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申请表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领表